福建省启动离境退税业务台胞将成为最大受益者

时间:2016-01-27 15:39  作者:网络    

  福建日报报道 25日,台胞廖先生带着申报单和退税物品来到位于厦门高崎国际机场的“离境退税海关验核窗口”,厦门海关工作人员为其快速办理验核手续,这标志着厦门关区首单离境退税政策正式落地。

  台胞廖先生这几天来厦门旅游,购买了一个价值5922元的行李箱。当日中午12时,廖先生带着上述票据与商品来到海关窗口,用时不到5分钟,现场关员便完成相关验核手续,廖先生顺利申请到651.42元的购物退税。

  离境退税政策,是指对境外游客在退税定点商店购买的随身携运出境的退税物品,按规定退税的政策。我省是从本月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,成为继北京和上海之后第二批实施该政策的省份。按照政策,境外旅客离境时,在退税商店购买物品可退11%增值税。我省的两家银行被确定为退税代理机构,其中兴业银行为长乐机场、晋江机场、平潭客运码头、高崎机场退税代理机构,厦门银行为五通码头退税代理机构。

  值得一提的是,本月2日,平潭综合实验区诞生的我省首单离境退税业务,受益者也是台胞。业内人士表示,由于地缘、人缘的优势,台胞将成为在我省享受这一政策的最大受益人群。

  海关人士提醒,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买退税商品后,如需申请退税的,应当向商家索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和销售发票,并在离境时主动持退税物品、申请单、销售发票和本人身份证件向海关申报。海关验核无误后,将在退税申请单上签章,旅客持该申请单便可至退税代理机构领取退税资金。(记者 林侃通讯员 周怡 陈幸曼)